爱心接力 滴水成河
——广东省博华残疾人扶助基金会10元月捐活动
每天0.33元,每月10元。这点零钱可能对您来说微不足道,但如果把小小的零花钱捐赠给贫困的残疾人士,就可以为他们解决一顿餐费、购买一件文具、喝上一瓶可口的饮料……您点滴的付出能为他们带去无限的欢乐,能让他们忘却身体残缺的冰冷,感受社会脉脉温情。
星星之火,可以燎原;爱心接力,滴水成河。
为弘扬“博纳爱心 华夏沫泽”精神,广东省博华残疾人扶助基金会推出“爱心接力滴水成河”月捐活动。
您的每一分捐赠,将全部资助给最需要的残疾人士,您和我们一起筑起的爱的长城,将蜿蜒至全省的每一个角落。残疾人士身残志坚,他们最需要您的精神鼓励和物质资助,这是一份帮助,是一份爱的传递,更是一份社会责任。
捐赠方式: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每月捐赠10元起,最高不超过2000元;单位或团体捐赠每月10元起,最高不超过10000元,为期一年起。
捐献原则:自愿
捐赠流程:签写捐赠表格——签定捐赠协议——由银行每月定期从您的捐赠账号里扣费。
诚邀您的参与。
广东省博华残疾人扶助基金会
2014年12月
附:部分贫困残疾人资料
中山市东凤镇阿满,男,74岁,先天性智障,由96岁高龄母亲照顾,没有语言模仿能力,会洗衣、做饭等简单家务,靠每月领取低保维持家里生活开支。
中山市东凤镇阿富,男,71岁,先天性智障,由96岁高龄母亲照顾,没有语言模仿能力,会洗衣、做饭等简单家务,靠每月领取低保维持家里生活开支。
中山市小榄镇阿英,女,40岁,重度智障,会简单生活自理,无工作能力,儿子重度智障,丈夫轻度智障,能从事简单的零散工作,收入低微。
中山市小榄镇添添,男,14岁,会简单生活自理,有简单语言能力,性格活跃,在学校(住宿)接受训练,由社区支助交付学校每月600元费用(学校每月伙食费标准是700元),母亲重度智障,父亲轻度智障,能从事简单的零散工作,收入低微。
中山市小榄镇小峰,男,15岁,重度脑瘫患者,无日常生活自理能力,无语言交流能力,不能坐立,手不能提,完全由母亲照顾。母亲长期精神压抑,导致高血压、甲状腺等多种疾病,在家照顾志峰之余做些手工活,父亲暂在工厂当货车司机,哥哥在广州工作,甚少回家。家庭收入低微。
中山市小榄镇阿华,女,39岁,盲人,离异,23岁时因做了颅内肿瘤手术而失明,生活上需要人照顾,无工作,无住房,无收入,带着3岁的听障儿子暂住其父亲(79岁)家,并由其父照顾,家里的所有经济支出由其父每月单薄的1300元退休金支持。
中山市小榄镇小洋洋,男,3岁,中度听力障碍,现接受语言康复训练,由爱心人士资助其费用。单亲,母亲视障,母子二人无住房,无收入,暂住外公家,并由外公照顾,家里的所有经济支出由浩洋外公每月单薄的1300元退休金支持。
中山市小榄镇珊珊,女,27岁,重度智障,能简单自理,需要接受生活自理训练,父亲患重病、失业,母亲是清洁工,两个弟妹在读,特困户。
中山市小榄镇阿燕,女,25岁,重度智障,不能自理,无语言,需要接受生活自理训练,父亲患重病、失业,母亲是清洁工,两个弟妹在读,特困户。
中山市小榄镇文锡,男,无法下地行走,四肢畸形严重,四肢无法正常处理生活上的事情,长期坐在轮椅上,每天需要2个专门人员轮流照顾,洗澡时需2—3人照顾,需要接受康复训练。家庭经济困难,一直给该生治疗花费了很大的费用,还有妹妹在读书。
中山市阜沙镇阿乐,重度脑瘫,家庭条件困难,会一些生活自理,会言语表达,能造简短的句子,日常的生活及训练都需专人24小时轮流看护,需要接受康复训练。
http://www.zsnews.cn/epaper/zssb/ShowIndex.asp?paperdate=20141214
http://m.zsnews.cn/showContent.asp?tpl=news&s=101&id=2715186
诚邀您的参与。捐款将通过基金会资助有需要的贫困残疾人或帮扶残疾人的项目。本活动将于2015年1月30日晚上于本基金会年度慈善晚宴上正式启动,现接受启动前报名。
联系电话:0086-0760-89896228/4008621201 执行秘书长钟秋兰(13726132777)
网址:http://www.cjrjjh.com
邮箱:bhcjrjjh@163.com
爱心个人与团体认捐接力(此统计至2015年1月08日12:00止):
1、邓妙华,广东省博华残疾人扶助基金会,13703375308,捐1000元/月,捐60个月;
2、邓泽博,中山市华侨中学学生,捐10元/月,捐60个月;
3、郑诗垚,中山市火炬开发区,捐20元/月,捐36个月;
4、艺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,捐100元/月,捐12个月;
5、高运碧,小榄盛丰社区,捐100元/月,捐12个月;
6、丘群丽捐10/月,捐60个月。
7、张易之捐10元/月,捐36个月。
8、韦彬仁,幼儿园大班学生,捐10元/月,捐36个月。
9、叶梦楚 捐10元/月,捐36个月;
10、李春芳,捐50元/月,捐24个月;
11、袁润轩,捐10元/月,捐36个月;
12、中山市嘉诚文具礼品有限公司,徐济洪:捐100元/月,捐36个月;
13、程朗13703033744,小榄永宁中心小学学生,捐100元/月,捐36个月;
14、中山泰仪合酒业有限公司田国军、捐500元,/月捐60个月;
15、林振垣,恒威机电工程有限公司,捐50元/月,捐12个月;
16、李潮铭,小榄盛丰社区,捐100元/月,捐12个月;
17、邓流生,65岁中风退休老人,捐50元/月,捐60个月;
18、杨善喻,三乡君里学生,捐10/月,捐12个月
19、李玲,小榄,捐10元/月,12个月;
20、窦永琳,幼儿园中班学生,捐10元/月,捐12个月;
21、叶敏,小榄,捐10元/月,捐12个月;
22、郑咏梅,中山广播电视台,捐50元/月,捐60个月;
23、徐幸子、学生捐10元/月,捐12个月;
24、邓靖华,捐30元/月,捐12个月;
25、马联华,捐10/月,捐12个月;
26、梁勤标,30/月,捐12个月;
27、张伟恒,捐 10/月,捐12个月;
28、赵志森, 10/月,捐12个月;
29、周庭枝(三鑫中学学生), 20/月,捐12个月;
30、周新佳, 10/月,捐12个月;
31、邓杰华,捐50元/月,捐36个月;
32、中山市嘉诚文具礼品有限公司,万小娥:捐10元/月,捐36个月;
33、中山日报记者吴森林:捐50元/月,捐36个月;
34、黄桂婷,捐10元/月,捐12个月;
35、陈智敏,捐10元/月,捐12个月;
36、胡锦容,捐10元/月,捐12个月;
37、邓云丹,捐10/月,捐12个月;
38、唐四妹,捐10元/月,捐36个月;
39、欧阳建航,捐50元/月,捐24个月;
40、黄增楷,捐10元/月,捐36个月;
41、李洁颖,捐20元/月,捐12个月;
42、马联华,捐10元/月,捐12个月;
43、梁勤标,捐30元/月,捐12个月;
44、张伟恒,捐10元/月,捐12个月;
45、赵志森,捐10元/月,捐12个月;
46、张干成,捐10元/月,捐12个月;
47、黄锦昌,捐10元/月,捐12个月;
48、邱绮雯,捐10元/月,捐12个月;
49、黄剀,捐10元/月,捐12个月;
50、陈杰华,捐10元/月,捐12个月;
51、岑杜辉,捐10元/月,捐12个月;
52、邓小燕,捐10元/月,捐24个月;
53、童一飞捐50元/月,36个月;
54、邓兴华,捐30元/月,捐36个月;
55、博华特殊学校老师张嘉华,捐30元/月,捐36个月;
56、博华特殊学校老师李英,捐10元/月,捐12个月;
57、张雄鹰,捐10元/月,捐24个月;